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开启飞检,全面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2025-07-18

![](https://oss1.idcode.net/udi4/pic/d75bf274eb597290d5777bee3cb83e72.png) 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25年1月正式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3月底前:全国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需完成对2023—2024年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时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对全国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开展飞行检查。 *** ## 自查范围扩大,聚焦九大领域 本次自查自纠工作覆盖全国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自查项目新增肿瘤、麻醉、重症医学3个重点领域,进一步扩展至9个重点领域,对问题清单进一步细化、本地化,包括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过度诊疗等常见违规行为。 国家医保局强调,各机构需逐项对照问题清单,深入排查并立行立改,及时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 *** ## 强化督导检查,严惩违规行为 自4月起,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飞行检查方式,对各地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自查敷衍、隐瞒问题或整改不力的机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支付资格记分管理,并向省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出性问题的省份。 *** ## 多省发文,主动落实自查自纠 截至目前,广西、河北、山东、云南等省份已率先发文开启自查自纠工作,并进入整改落实阶段。 广西: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全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国家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地医保基金监管要求,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河北: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暨深入推进常态化“上系统、找疑点、核问题、强监管”行动的通知》,对常态化“上系统、找疑点、核问题、强监管”行动推送的疑点问题进行“回头看”,对清单指出的问题逐项核对,对诊疗行为、诊疗费用逐条分析,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一一对应到结算清单的具体明细。 山东济南: 组织召开了2025年度全市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专项部署会议,要求2025年将常态化发布医保基金使用“负面清单”,督促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强化自查自纠、规范诊疗行为,从源头上遏制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发生。 云南:发布《云南省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第三批)》,要求定点医药机构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按属地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 ## 持续加码,从严从紧监管 2025年初,国家医保局就决定开展自查自纠与飞检工作,旨在把监管成果落到实处,也预示了2025年,医保基金监管继续从严从紧,更细致更全面。 事实上,2024年底到 2025年初就已经有一系列医保基金监管的强力手段落地。比如药品追溯码的应用,2025年1月1日起,国家医保局就在全面推进基于药品追溯码的严格监管,近期更是联合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要求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是国家医保局深化基金监管的重要举措,通过“自查+严查+技术赋能”多管齐下,旨在从源头遏制违规行为,既体现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也通过智能化手段提升治理效能,确保医保基金真正惠及民生。 来源: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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